答:意欲移居美國的人,首先判定自己符合第幾優先的類別。第一優先是指美國公民的未婚子女;第二優先是指已經合法取得在美國永久居留權的外籍僑民的配偶;第三優先是指美國公民的已婚子女;第四優先是指已年滿二十一歲的美國公民的兄弟姐妹。如果認為自己符合第一、第二、第三以及第四種親屬優先的類別,即屬于美國公民和外國僑民的近親屬,須先與美國的親屬聯系,在取得美國親屬的同意后,由他們充當第一步申請人,辦理有關事宜。在美國的申 請人向移民局提出申請約半年后,經移民局審查獲準,即可得到移民局簽發的一份移民簽證批準通知書.
這時美國的親屬應將入境批準通知書寄給申請人,同時將另一份批準通知書和有關檔案材料寄給申請人所在國家的 美國使領館,中國的申請人收到美國親屬寄來的簽證批準通 知書后,便馬上向當地公安機關申請出國護照,同時,美 國駐華使館收到移民局的簽證批準通知書和申請檔案后,將接照一定程序向申請人發出有關申請表格或有關說明材料,之后,等候移民簽證配額,并等待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發給的簽證通知,告知具體的會見時間和有關事項,如果屬于職業移民,則根據美國新移民法所規定的職業 移民中的優先類別衡量自己,看自己屬于職業移民中的哪一優先類別。
美國新移民法對職業移民中優先類別的規定:
第一優先的優先勞工,其資格是:
(1)具特殊能力者:在科學,藝術、教育、商業、運動方面表現特優,享譽全國或全球并獲得特別證書,并望到 美國后繼續在此方面得到發展。
(2)杰出的教授及研究人員:在特殊學術領域獲國際 認可的杰出人才,在該領域有三年以上的執教或研究經驗, 到美國后尋求終身教職或類似研究工作。
(3)多國企業的管理經理級人員:申請此身份的前三年中,須有一年以上在該公司工作的經驗,到美國后在同一公司或該屬企業繼續工作。
第二優先:是具有高等學位或特殊能力的專業人士。其資格是:擁有高學位(碩士以上)或因其在科學、藝術、商業等方面的特殊能力,足以對國家經濟、文化、教育或福利有實質效用。且為美國雇主所尋求的,如果司法部長認為符合國家利益,也可不要求必須為美國雇主所需要的條件。此處的特殊能力并非僅以學位、證書、學校頒發的獎勵等足以證明。
第三優先:技木勞工、專業人員及其他人員(即原先的第六優先),要求技術勞工必須有兩年以上的訓練或經驗,工作并不是暫時或季節性的,并且,該類勞工正是美國所短缺的。專業人員必須具有學士學位并從事專業.其他的非技術勞工必須是在美國找不到符合此資格的工人,非技術勞工并非從事暫時或季節性工作。
第四優先:即特殊移民。
第五優先:即投資移民。
如果衡量自己屬于職業移民中優先類別中的任一類別,即可按照有關規定提出申請。一般地,申請人必須首先取得 美國勞工部簽發的工作許可證明,并填寫I-140表格上報美國移民局,移民局再將有關的檔案寄給美國的駐華大使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