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氣污染按影響范圍,可分為局域性污染、地區性污染、廣域性污染和全球性污染;按污染物特征,可分為煤煙型污染、石油型污染、混合型污染和特殊性污染;按放射性特性,可分為放射性污染和物理化學污染;按存在狀態,可分為氣溶膠態污染物和氣態污染物。
(1)氣溶膠污染物。氣溶膠是指由懸浮在氣體介質中的固態或液態微小顆粒所組成的氣體分散體系。從大氣污染控制的角度,氣溶膠顆粒按照其來源和物理性質,可分為如下幾種。
1)粉塵:指固體物質在破碎、分級、研磨等機械過程或土壤、巖石風化等自然過程形成的懸浮小固體粒子。通常將粒徑大于10μm的懸浮固體粒子稱為落塵,它們在空氣中能靠重力在較短時間內沉降到地面;將粒徑小于10μm的懸浮固體粒子稱為飄塵,它們能長期飄浮在空氣中;粒徑小于的粉塵又稱為亞微粉塵。
2)飛灰:指由固體燃料燃燒產生的煙氣帶走的灰分中的較細粒子。
3)煙:通常指燃料燃燒過程產生的不完全燃燒產物,又稱炭黑,粒徑一般為 0. 01 ~ 1. 0μm。
4)霧:在工程中,霧泛指小液滴狀懸浮體,是由液體蒸氣的凝結、液體的霧化和化學反應等過程形成的,如水霧、酸霧、堿霧等。在氣象中,霧指造成能見度小于1km的小水滴懸浮體。
5)化學煙霧:如硫酸煙霧、光化學煙霧。
在我國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中,顆粒物通常根據其大小,分為總懸浮顆粒物(TSP) 和可吸人顆粒物(PM10)。前者是指懸浮在空氣中,空氣動力學當量直徑不大于100μm的顆粒物,后者是指空氣動力學當量直徑不大于10μm的顆粒物。
(2)氣態污染物。氣態污染物包括無機物和有機物兩類。無機氣態污染物有硫化物、含氮化合物、鹵化物、碳氧化合物及臭氧、過氧化物等。有機氣態污染物則有氮氫化合物,含氧有機物、含氮有機物、含硫有機物、含氯有機物等。揮發性有機物(VOCs)是易揮發的一類含碳有機物的總稱,近年來VOCs引起的大氣污染已受到廣泛的關注。